女超联赛多起判罚引球迷讨论,谁说了算?
北京时间7月8日,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今天发布了第十二届裁判评议。本期共评议9例,来自近期中超、中甲、女超相关俱乐部的投诉。评议组认定,主要判罚决定中有一个错误和遗漏的判决。
本次会议采用视频会议的形式,邀请了中国足联代表、中国足协纪检人员和足球社会监督员参加会议。会议采用评议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形式,得出如下评论结论:
第一个例子:中超第17轮,北京国安VS山东泰山。比赛第20分钟,山东泰山5号球员在罚球区外对北京国安20号球员犯规。裁判判决直接任意球,向山东泰山5号出示黄牌。VAR介入红牌事件。裁判回头后,最终决定向山东泰山5号出示红牌。
根据山东泰山俱乐部的投诉,本方5号犯规不应视为破坏明显进球得分机会,不得出示红牌。
对于这个案例,评审团队一致认为,山东泰山5号球员的犯规地点在罚球区之外,从犯规地点与球门的距离、球运行的大致方向、攻防双方球员的数量和位置、攻防队员控球的可能性(结合球的运行和守门员的位置)等方面来看,都符合破坏明显进球得分机会的判断标准。裁判向山东泰山5号出示红牌的最终决定是正确的。VAR正确介入。
第二个例子:中超第17轮,青岛海牛VS成都蓉城。比赛第85分钟,青岛海牛进球。裁判的进球是有效的。VAR介入越位事件,裁判回顾现场后,保持进球的有效决定。
成都蓉城俱乐部投诉称,对方最后一次射门时,位于越位位置的6号球员干扰了守门员,应判对方越位犯规,进球无效。
对于这个案例,评议组成员得出了大部分意见,经国际足联裁判确认,评议结论如下:青岛海牛6号球员在同队球员射门时处于越位位置,但并没有挡住成都蓉城守门员的视线;同时,与天津津门虎7号球员在第11期评议中越位犯规的情况不同,青岛海牛6号没有试图触球或做出明显行动,干扰了成都蓉城守门员对球的处理,其转身动作是在球已经过去后随球进行的;成都蓉城守门员在整个过程中可以看到球的运行路线,移动选择位置和做出扑救动作用的能力应该没有影响。
第三个例子:中甲第13轮,延边龙鼎VS定南赣联。比赛第75分钟,延边龙鼎进球,裁判判断进球有效。
根据定南赣联俱乐部的投诉,对方在进攻中向边路传球时,对方30号球员处于越位位置,应判处越位犯规,后续进球无效。
对于这个案例,评议组一致认为,现有视频无法证明其30名球员在延边龙鼎向边路传球时是否处于越位位置。应该支持裁判没有判断越位,判决后续进球有效的决定。
第四个例子:中国甲级联赛第13轮,延边龙鼎VS定南赣联。比赛第90分钟,延边龙鼎37号球员带球进入对手罚球区后倒地。裁判判定南赣联23号防守犯规,罚球点球。
定南赣联俱乐部的投诉认为:本队不犯规,不得被判罚球点球;对方队员假摔,应当被黄牌警告。
对于这个案例,评议组一致认为,很难通过现有视频充分看到定南赣联23号防守时脚与其他球员的接触,裁判员最好在现场观察位置。支持裁判判罚球点球的决定。
第五例:中国甲级联赛第13轮,宁波俱乐部VS石家庄功夫。比赛第68分钟,宁波俱乐部10号球员射门,球接触石家庄功夫18号球员手臂,裁判判罚球犯规。
石家庄功夫俱乐部的投诉认为:本队不构成手球犯规,不得被罚球。
对于这个案例,评议组一致认为:石家庄功夫18号手臂靠近身体,在这种情况下属于自然位置,球击中手臂不是手球犯规。裁判判断手球犯规和罚球都是错误的。
第六例:女子超级联赛第九轮,上海盛丽女子足球队vs四川女子足球队。比赛第32分钟,上海盛丽女子足球队17号球员带球突破对手罚球区,四川女子足球队6号球员上前防守,上海盛丽女子足球队17号落地,裁判未判罚犯规。
上海盛丽女子足球队投诉:对方6号对本方17号犯规,应当判罚球点球。
对于这个案例,评审团队一致认为,从现有视频的角度来看,四川女足6号的防守动作和对方的接触是看不清楚的。裁判有更好的临场观察角度,支持他未判罚犯规的决定。
第七例:女子超级联赛第九轮,上海盛丽女子足球队vs四川女子足球队。比赛第45分钟,上海盛丽女子足球队14号球员倒在对方罚球区,裁判没有判罚犯规。
上海盛丽女子足球队投诉:对方球员对14号犯规,应当判罚球点球。
对于这个案例,评议组一致认为,四川女足防守队员的腿部动作和上海盛丽女足14号接触的具体情况无法从现有视频中看清楚。裁判有更好的临场观察角度,支持他未判罚犯规的决定。
第八例:女子超级联赛第九轮,上海盛丽女子足球队vs四川女子足球队。比赛第51分钟,上海盛丽女子足球队21号球员倒在对方罚球区,裁判没有判罚犯规。
上海盛丽女子足球队投诉:对方4号对本方21号铲球犯规,应当判罚球点球。
对于这个案例,评审团队一致认为,从现有视频来看,四川女足4号的铲球动作与上海盛丽女足21号的接触程度相对较轻。裁判有很好的临场观察角度,支持他未判罚犯规的决定。
第九例:女子超级联赛第九轮,上海盛丽女子足球队vs四川女子足球队。比赛第90+1分钟,上海盛丽女子足球队33号球员在对手罚球区投篮时摔倒在地,裁判没有判罚犯规。
上海盛丽女子足球队投诉:对方球员对33号犯规,应当判罚球点球。
对于这个案例,评议组一致认为,上海盛丽女子足球队33号接手本方传球时,与四川女子足球队16号有一定程度的拉扯。上海盛丽女子足球队33号完成射门,四川女子足球队16号的腿部动作没有影响对方射门或犯规。裁判没有判罚犯规的决定是正确的。
中国足协将继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接受俱乐部和球队的反馈和投诉,对符合投诉条件的案例和社会关注度高、有利于统一处罚规模的典型案例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对犯错误和遗漏的判罚的裁判进行内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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