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归还引援调节费?中国足协亡羊补牢后更需复盘
中国足球工作联赛各家沙龙目前普遍生计状况不佳,最近他们等来了一个利好消息:中国足协近期很可能开会研究偿还引援调节费事宜,如果终究敲定,许多沙龙无疑将收成一笔“救命钱”。
引援调节费是中国足协此前推行的一项方针,从2017年夏日转会窗口开始,中超和中甲沙龙引入的外籍球员单人引援资金超越4500万元、国内球员单人引援资金超越2000万元人民币,沙龙就需要交纳相同金额的引援调节费。
足协其时推出这项方针的初衷,是为了约束沙龙追求短期成果而一味高价引援,引发商场连锁反应,影响联赛的健康经营。因而,引援调节费按计划将专款专用于资助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足球公益性设备建造等服务于长期规划的项目。
足协的想法看起来挺合理,既保证了大沙龙的“出资自在”,又能够通过征收引援调节费,平衡商场过热、短期行为可能构成的对久远开展规划的负面影响。
但是,理想很饱满,现实很“骨感”。引援调节费方针带来的不是实惠,而是巨大的尴尬。
一方面,引援调节费缺少足够的法律依据,本质上仅仅足协作为行业办理协会自定的规矩。即便考虑到足球办理具有一定的“行业自治”特点,这笔费用依然有些名不正言不顺。
在实际操作上,虽然在广州队引入“双塔”、北京国安引入巴坎布和比埃拉、山东泰山引入费莱尼等多笔运作中,相关沙龙都交纳了相应的调节费,但也出现了上港集团年报泄漏的沙龙没有交纳阿瑙托维奇引援调节费的“插曲”。上港方面其时表明,己方有意交纳,但由于足协开不出收据,该笔高达1.5亿元的支出只能被集团列入“账龄超越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予以暂时搁置。
上港的理由当然站得住脚,但也在客观上构成了一种不甚公正的双重标准,究竟,它的中超竞争对手大多“老老实实”地交纳了这笔金钱。
除了缺少足够合法依据、开不出收据之外,足协对于已收到的引援调节费的使用也处于停滞状况,并没有像外界预期的那样大量投入到有利于足球长期开展的项目之中,而是躺在足协的账户中“睡大觉”,构成了事实上的搁置乃至糟蹋。
据《人民日报》报道,今年3月下旬,国家商场监督办理总局就收费合规问题派员走访了中国足协,意在推动中国足协对历史上一些不合理不合法收费进行整理。
现在的我国工作足球环境,现已和三四年前有了天壤之别。当年那些能够轻松交纳巨额引援调节费的豪门球队,现在都在翘首企盼将这笔费用视为“救命钱”。广州队和北京国安拟用它来补发欠薪,上海申花则能够用这笔金钱来偿还在官司中胜诉的前主帅弗洛雷斯。
对于寒冬中的我国工作足球来说,引援调节费或许仅仅无济于事,究竟,本来有才能交纳这笔费用的大多是豪门而非中小球会,但至少它现在能够帮助这些大沙龙一解燃眉之急。既然这笔钱此前没有发挥它本来被赋予的“促开展”的效果,那么现在被用来“维系生计”,也算是一种亡羊补牢。
“引援调节费”或许很快就要成为“过去时”。这一举措失利的原因,除了一些不可抗力之外,更多地来自于足球办理者在制定规矩时的考虑不周和执行时的混乱不力,值得做进一步的复盘。